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长、职工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兆婷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兆婷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张兆婷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27年7月14日),现辞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兆婷女士辞任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张兆婷女士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交接工作。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张兆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张兆婷女士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兆婷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志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葛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目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葛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葛平女士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其简历详见附件。
四、备查文件
1、张兆婷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葛平女士简历
葛平,女,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先后任无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保卫部安检科长、安检护卫部副经理、候机楼管理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企业发展部副部长兼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无锡苏南空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无锡宜兴丁蜀通用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道尼尔海翼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无锡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瑞丽航空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苏南瑞丽航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监办公室副主任兼苏南瑞丽航空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苏南瑞丽航空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25年6月任职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葛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