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2025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0.7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4.15元/股,其他回购方案内容保持不变。此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回购方案具体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基本情况回顾
2025年3月17日,药明康德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同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0亿元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受限于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期限)。因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A股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2.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90.72元/股(含)。
回购进展披露
截至2025年7月28日,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下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6,514,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回购最高价格为90.70元/股,最低价格65.53元/股,均价76.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97,297,934.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影响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涨,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与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做出价格上限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相关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资本市场变化与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回购事项推进,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债务履行与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风险提示
若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依规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决策并实施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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